【本報訊】運輸工涉去年十月在家強姦十六歲女侍應後,被女方「契爺」逼婚一案,昨於高院續審。法庭播放警方與被告的會面錄影帶,二十歲被告江志遠坦認當事主X身穿其前女友衣服時,他即「有Feel(感覺)」,遂不理女方拒絕跟她做愛。
被告聲稱自己不由自主地跟X性交,期間X有叫「唔好」及試圖推開他,但他未有理會。X在他完事後在床上哭泣,他向X道歉,但X未有理會及自行穿上衣服。
案件編號:HCCC 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