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棄妻心頭愛招殺禍
粉嶺華明邨懷疑殺夫案,導火線疑因死者最近搬回與妻兒居住,他為安置行李,擅自將妻子物品當垃圾掉,有人嬲到爆,前晚趁事主在廚房弄膳時,手執鐵錘狂扑致他倒地,更以為事主「詐死」,不予理會,個多小時後始知闖禍,向女街坊求助報警。疑兇被捕後哭得死去活來,疑因錯手殺人心感後悔。
死者姓張(五十三歲),水上人,妻子姓劉(四十四歲),為印尼華僑,育有十九歲及二十一歲兒子,居住華明邨耀明樓二十五樓一單位,一九九九年以十五萬元購入上址。消息稱,張在長沙灣開魚檔,為方便工作,十多年前獨居深水埗,夫婦聚少離多,感情呈現裂痕。
死者最近搬返同住
據悉,張近期已無做魚檔,至本月十日搬回華明邨與妻兒同住,因單位擺滿裝飾品及妻兒物件,他為騰出地方安置行李,遂擅自把妻子私人物品當垃圾丟掉。前晚七時許,劉婦發現「心頭好」失去,張亦直認不諱:「我掉咗。」劉婦聞言破口怒罵。張懶理走入廚房弄膳,有人更加谷氣,趁機從後用鐵錘扑向其頭部,張受傷不支倒地,有人擲下鐵錘更以為張「詐死」,步出客廳未有理會。約一小時後,劉婦才發現丈夫全無氣息,心知不妙,致電同樓女街坊報稱丈夫暈倒,女街坊着兩名兒子到場了解,報警求助。
救護員趕抵證實張已死亡,大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法醫初步證實死者頭部多處受傷,懷疑流血過量失救死亡,今日將剖驗死因,劉婦涉謀殺被捕。昨晨九時許,死者親友到殮房認屍,逗留半小時後黯然離去。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事件中夫妻或已出現婚姻問題,如雙方關係已發展到「容不下對方」,應認真考慮日後的關係,如有需要,可尋求專業社工的協助,或入住暫住中心。如夫婦任何一方情緒失控,甚至有施襲衝動,應即時大嗌對方名字,同時要「識走避」,盡快報警。
仵工將屍體舁離兇案現場。
死者的行李及雜物堆放在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