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德意志銀行香港區亞洲機構客戶部主管嚴申,五月出差到韓國在機場離境時被揭背囊藏有一支手槍連子彈匣。嚴昨在區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獲准保釋至九月二十日判刑。辯方指四十三歲被告於二十年前在美國替宿友繳付房租,宿友留下涉案手槍作抵押,嚴因有依賴性人格障礙,一直沒有丟棄,更一時大意將它帶到機場。
案件編號:DCCC 723/11
德意志銀行香港區亞洲機構客戶部主管嚴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