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男做十月新郎 官輕判不忘揶揄「你可付託終身嗎?」

網上早前熱播「貪心男」在大埔一店舖外,偷去一名市民遺失在地上的LV銀包片段。該名涉拾遺不報「貪心男」最終自首,他昨在粉嶺法院承認偷竊罪,獲輕判罰款四千元。惟女裁判官得悉被告即將與女友結婚後,不禁揶揄說:「你未婚妻知道你可付託終身?」被告毫不猶豫答:「係,可以!」女裁判官最後警告被告勿再以身試法,否則便是「我(輕判)做錯」。

三十歲被告方志成,報稱裝修工人,有兩項案底,他離開法院時,起初不願被記者拍攝廬山真面目,並說:「做乜要影相?你知唔知乜嘢叫逼虎跳牆?」、「YouTube已搞到好大件事。」但之後他終放棄閃避,不怕被攝入鏡,更強調要光明正大,與熱播片段中的鬼祟表現迥異。

曾有兩單案底

被告昨透過律師求情強調對自己所犯感到後悔,並去信事主道歉,而對方也覆信表示相信被告已吸取教訓,是真誠歉疚。律師又透露被告已排期今年十月與女友結婚,但女裁判官質問被告是否可付託終身,指他在九八和○八年都有案底,其中○八年案底涉管有第一部毒藥,服用咳藥水。

女裁判官直言因被告自首,故會給予機會,但苦口婆心地提醒:「你行到另一階段,唔好停留喺以前階段,成家立室要有承擔,唔好癲癲得得……如果你再嚟法庭,阿仔,我做錯咗(指輕判罰款)。」

案發在今年七月二十二日,事主廖威力晚上六時許到大埔廣場一酒莊外試酒,至晚上九時,事主發覺褲袋的啡色LV銀包不翼而飛,翻查閉路電視影帶,發現銀包跌在地上,之後被告出現四周張望,拾去銀包後逃走,最終報警。至同月三十一日被告到警署自首,警誡下承認因貪心犯案,已花掉銀包內一千元,及把多張信用卡扔掉,警方在被告住所起回涉案銀包。

案件編號:FLCC 1961/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被告方志成昨應訊後大方步離法庭,任由記者拍照。

網上熱播片段
鬼祟執銀包

施施然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