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炳前校長追薪

【本報訊】去年上訴打甩非禮罪,並洗脫串謀詐騙罪的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教育局及仁愛堂田家炳小學追討被調查停職期間兩個半月的半額薪金合共七萬八千元,以及六十萬元公積金。但教育局代表卻有所保留,指當局仍研究蘇有恆在職期間有否涉及專業行為失當後,才能判斷是否向他發放剩餘的公積金,估計需時兩個月,故審裁官將案件無限期押後審訊。

調查期間只領半薪

九九年入職仁愛堂田家炳小學的蘇有恆,因他被調查,校方於○七年二月二日至四月十六日期間,將他暫時停職,並向他支付半份薪金,蘇有恆於同年四月十七日主動辭職。

蘇有恆表示,教育局資助則例提到學校的學校管理委員會可決定涉及刑事檢控的教師,是否需暫時停職,期間只獲半份薪金,但他指有關則例並未提到當事人被判無罪後,教育局及校方會否向他發還遭停職期間未有支付的另一半薪金,故向教育局及仁愛堂田家炳小學追討七萬八千元欠薪。蘇有恆指自己雖被判無罪,但教育局資助則例訂出的條文,令他兩邊受罰,既輸名譽及官司費,亦未能取回當年遭停職期間的半份薪金,對他不公,「呢個條文對僱員唔公道,係笑柄,我唔係特別人物,只係為公道而去追薪水。」

審裁官反問蘇有恆,校方當年是否無中生有,否則警方不會檢控,同時,又指蘇有恆早前捲入的兩宗審訊,雖然最終被判無罪釋放,但仍要看是否因證供或技術問題被判罪名不成立。

至於蘇有恆向教育局追討剩餘的六十萬元公積金,教育局代表稱,當局仍正考慮蘇有恆有否涉及專業行為失當,相信兩個月後可決定是否仍向他發放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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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有恆向教育局及仁愛堂田家炳小學追討七萬八千元薪金及六十萬元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