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推手指防洩密指引

【本報訊】針對公、私營機構時有發生遺失載有病人或市民個人資料的USB手指或手提電腦,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最快下月推出《使用便攜式儲存裝置指引》,建議機構應就有關裝置裝有加密設定、定期確保刪除的資料經已徹底銷毀等,該指引將涵蓋所有公、私營機構。

電訊管理局一名職員上周四被盜去一部手提電腦,內載有港府官員及電訊商等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昨與傳媒茶敍時稱,公署會跟進事件,包括了解該局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有否不當。

他指將推出的《使用便攜式儲存裝置指引》,會建議機構將供員工使用的USB或手提電腦等便攜式儲存裝置的型號統一、規定哪些資料可帶離公司,以及制訂批准機制等。

另外,公署上月推出資料使用者申報計劃諮詢文件,擬規定公營機構、銀行、電訊及保險業界在蒐集市民個人資料時,需申報目的及其公司私隱政策,料年底可確定計劃的運作及實施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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