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驗樓求其 塌樓實屬人禍
殘舊危樓甩皮甩骨,應該如何處理?即刻要求業主維修吖,定係由得佢繼續搖搖欲墜呢?
正常人一定會答,危樓倒塌隨時死得人多,梗係要十萬火急搶修啦。不過,屋宇署官員可能就唔係正常人嘞,事關佢哋未必會咁諗,如果唔係,上年初就唔會發生土瓜灣馬頭圍道塌樓死人慘劇啦。
死因庭完成塌樓慘劇研訊,裁定四名死者死於意外,理論上冇人需要負上刑事責任。但正如裁判官話齋,屋宇署測量師「做嘢求其、交行貨」,大業主未有盡力搵認可人士負責工程,承辦商又未能察覺大廈結構嘅危險性,三者皆有過失。其實,塌樓前兩個月有屋宇署測量師檢查過,照計不難驗出樓宇結構出現問題,哈,偏偏屋宇署官僚就係發雞盲,目測結論竟然認為樓宇冇即時危險,只係向業主發出勸喻信。
裁判官就話嘞,屋宇署官僚只係流水作業式巡查樓宇,驗樓工作求其,建議署方以後不如直接向危樓業主發修葺令好過。正如病人驗出末期癌症,都唔會拖足兩個月先至治療啦。
裁決一出,外界嘩然。之不過咁,對於塌樓遇難者死於意外呢個裁決,太一叮都唔覺得意外,事關已經見怪不怪咯。呢,康文署驗樹馬虎求其,導致赤柱冧樹壓死一名女大學生,又係被裁定死於意外;灣仔食肆巨型招牌墮下砸死人,法庭又係話意外。總之,市民枉死次次都係意外,懶散官僚就次次都甩身,關人個關。
事實好明顯,天災皆因人禍起。如果壞樹一早被驗出病入膏肓加以護理,女大學生點會香消玉殞?如果溶溶爛爛吊吊揈嘅危險招牌一早被清拆,又點會成為殺人兇手?如果屋宇署工作態度嚴謹,驗樓唔係咁求其,又點會發生冧樓死人慘劇?仲有吖,如果唔係官僚部門餐餐都輕易甩身,從來冇人被追究問責,從來唔識吸取教訓,更加唔會有咁多悲劇發生!
冇錯,香港淪為危城,奪命陷阱無處不在,防不勝防,死因就係官僚部門做嘢求其,乜都例行公事交行貨,所以咪搞到危機四伏囉。各位市民,求人不如求己,行騎樓底記住戴鋼盔呀,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