誕嬰埋屍荒山 小情侶勢判監

小情侶初嘗禁果後,女方珠胎暗結在住所誕下女嬰以為流產,遂急召男友處理,其男友將無反應女嬰扔棄在偏僻山頭,惟遭途人目擊報警拘捕,法醫事後證實女嬰是溺斃。小情侶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串謀阻止埋葬遺體罪。

裁判官指無證據顯示兩被告殺嬰,否則便不會控告這罪名,又質疑被告家人竟不知女被告懷孕,亦責兩被告無告知家人令事件「無彎轉」,強調大有機會被判監,押後至八月三十日判刑。男被告張俊杰(十七歲)和女被告馬海程(十八歲),承認去年十月六日串謀阻止埋葬遺體,即一名未被命名嬰兒。辯方透露,男被告現升讀中六,女被告則任兼職售貨員。

官罵家人不知女懷孕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收到女被告的求助電話時正上課,大感驚慌,擔心家人知道,一時愚蠢下才犯案。而女被告案發時身體不適到廁所,豈料誕下女嬰,當時女被告見女嬰未有反應以為流產,決定扔棄女嬰。

女被告事後良心深受責備,惟現時工作需負責售賣孕婦和小孩物品,令她的精神續受打擊,女被告早前曾為嬰兒舉行法事和海葬。女被告聽到律師求情時兩度哭泣。

裁判官質疑女被告懷孕,但其家人竟不知情,要求兩名被告到庭旁聽的十多名家人檢討,是否與子女有足夠溝通。若兩被告及早告知家人,不會導致今日局面,此類案一般判囚二至四年,強調不會發放錯誤訊息,令年輕人以為犯下大錯也不需判囚。案件編號:KTCC 4235/11

男被告張俊杰獲准保釋候判。

女被告馬海程事發後被送往醫院檢查。(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