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腮當講手機 抄牌司機呼冤

【本報訊】托腮司機被交警屈講手機。元朗一名男子前日駕駛寶馬房車至馬棠路與馬田路交界時,被一名交通警員截停,指他在駕駛時在無使用免提裝置的情況下講手機,遂作出票控。男子解釋只是「托腮」引致誤會,其妻子更即場向警員展示丈夫的手機通話紀錄,卻不獲理會,兩人直斥交警「老屈」,已經到警署投訴。

展示通話紀錄不獲理會

前日下午約一時許,姓趙男子駕駛房車載着妻子及兩名男女親友沿馬棠路擬返回大棠路寓所。途至近馬田街交界時,趙被一名交警截停,對方指他在行駛期間,涉嫌無用免提裝置使用手提電話,趙被票控罰款四百五十元。

趙堅稱當時並無講手機,認為是自己之前在燈位停車等候期間「托腮」引起誤會,其妻子更即場向交警展示丈夫的手機通話紀錄,指最後一個通話已是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但當時已是下午一時十八分,相距甚遠,惟交警不理解釋,更拋下一句:「我唔會睇o架!」堅持發出告票。

趙氏夫婦對交警的態度十分不滿,指他處事馬虎,未查清事實便亂發告票,大感「被屈」,故昨晚已親身到元朗警署投訴,正等待回覆,稍後亦會向電訊公司索取電話紀錄作證。警方發言人回應時稱,事發時私家車司機因涉無用免提裝置使用手機而被警員截停,並向該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如市民欲對交通告票作出投訴,可致電2866 6552及書面傳真2200 4320至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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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展示交警發出的告票。

趙疑在燈位前「托腮」引起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