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跨國紛爭能否法庭解決?
市民透過法援或司法覆核爭取公義並不罕見,如早前東涌居民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未達標準,要求推翻。今次菲律賓人質慘劇,死者家屬及傷者欲透過本港法援制度,向菲律賓政府索償,如此跨國追討責任的做法,過往甚為少見。在全球一體化下,各國紛爭能否只透過法庭解決?人質慘劇事件又帶來甚麼啟示?
Q:法院是否解決國際紛爭的最佳方法?會否干涉他國主權?
A:法院並非解決紛爭的良法,反而會製造更多紛爭。過往涉及國際間的重大案件,最終都演變成複雜的政治爭拗,例子是有國家曾將罪犯判處死刑,但因該罪犯屬其他種族,結果令相關種族人士不滿,引起抗爭,將事件鬧大,變成更為複雜的政治問題,或會演變成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風波,主權爭拗,最佳的方法是透過對話及談判解決問題。
Q:菲律賓人質慘劇事件,新聞機構全程多角度直播,槍擊畫面震撼人心,對香港市民而言,帶來甚麼反思?
A:網絡及科技發達,令資訊能在未經刪剪下即時傳遞,隱瞞事件變得困難。今次人質事件,凸顯菲律賓警方救人手法的不足,影響各國對菲律賓警察的觀感,及檢討自己國家警方的拯救程序有否改善空間。從傳媒層面來看,傳媒偏向以最快、最新的方法全程直播,務求吸引更多收視。不過,搶收視的同時,卻忽略未經刪剪的內容是否適合所有觀眾收看,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Q:法援或司法覆核制度,經常被人用來挑戰政府的施政,是好是壞?早前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曾蔭權曾批評有人借環保之名阻撓基建上馬,你又有何意見?
A:法援或司法覆核制度是市民權利,也是監察政府有否依法施政的渠道。法官會以司法獨立方式審判,僅考慮有關事件是否合法、合理及程序是否恰當,來定奪對錯,若市民勝訴,則反映政府有遺漏之處,可補施政的不足。至於曾蔭權的言論,做法屬干預司法獨立,因東涌居民並無濫用司法制度,而曾蔭權即使是特首,亦無權挑戰法庭的判決結果。
延伸思考:
一、香港並非一個國家,若要透過外交途徑向菲律賓交涉,程序如何?如何確保港人利益不會被犧牲?
二、你認為司法獨立及新聞自由是否香港繁榮的主因?港府及市民如何配合,確保這些制度不會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