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案證物鎖倉候呈堂

【本報訊】有海關人員透露,一般毒品案件中檢獲的毒品證物,會被帶上法庭作為呈堂證物,但如果涉及的毒品數量龐大,則會先存放於證物倉,拍攝照片及取化驗報告,待有需要時才運毒上庭呈堂。當有關案件審理完畢後,有關毒品會被銷毀。

機場09年破280萬元大麻草案

事實上,香港國際機場每年破獲不少毒品案,其中海關在○九年七月破獲一宗大麻草毒品案,兩名男女遊客從南非約翰內斯堡乘機抵港,入境時被海關人員發現形迹可疑,關員截停兩人調查,又用X光檢查兩人攜帶的一個行李篋,揭發裏面藏有一磚磚四方形物體。

海關人員打開旅行篋搜查時,在篋內起出約三十公斤大麻草,價值二百八十萬元,兩名非洲男女涉嫌運毒當場被捕。後來海關人員根據口供,掩至尖沙咀再拘捕兩名涉嫌接收大麻草的非洲男子。四名疑犯年齡介乎十八至四十一歲,翌日被控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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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有三十公斤大麻草的海關客貨車失事碌落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