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櫃機偷錢表證成
【本報訊】休班男警疑知法犯法,使用櫃員機時覷準排前面女子轉帳後忘記結束服務及取卡便離開,涉用對方提款卡欲提款五千元,因戶口結餘不足最終只能提走三千八百元。女事主事後發現失款報警,警方憑現場閉路電視及男警當時在同一櫃員機的操作紀錄破案,被告昨於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盜竊及盜竊罪表證成立,他不自辯,獲准保釋至本月十九日等候裁決。
官質疑唔搵現任上司認人
被告李樹滿,四十四歲,報稱警員。被控去年八月十九日企圖偷竊現金五千元,及同日偷去女事主黃燕華三千八百元。控方案情指,警方翻查現場閉路電視錄影,發現一名紅衣男子在事主轉帳前,曾以被告名下的集友銀行提款卡於同一櫃員機查詢結餘,在事主轉帳時,紅衣男子又折返,並緊接事主再操作該櫃員機。今年五月,警方在被告當時駐守的赤柱警署拘捕他,並在他家中尋獲一件與紅衣男子穿着同樣的衫。
控方傳召了被告六年前直屬上司郭仲謙高級督察透過閉路電視畫面辨認被告,惟郭稱不知名字未必認得出,裁判官因而質問控方「點解唔搵佢現任上司上嚟認?」控方苦笑無回應。辯方則在中段陳詞否認閉路電視中的人是被告,又指衣着屬人有相似,控方則向裁判官稱世事並無如此湊巧。
案件編號:ESCC 2322/11
被告李樹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