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資優生談性考起官
資優中五男生涉強姦同齡女同學案昨在高院續審,九十後的被告與人生經驗豐富法官就道德問題在公堂上「交換心得」。被告自辯講述他與女事主X時而熱戀、時而分手、時而玩地下情,但無論如何仍持續有性行為。法官大惑不解問道:「喺你哋嘅世界裏,係咪唔係男女朋友都可以性交?我想明白你哋嘅道德世界。在我理解中,至少男女朋友先可以性交。」被告起初支吾以對,最後反問法官「個女仔想咁做,你作為一個男人可以點?」
現年十七歲被告許嘉誠,被控在去年八月七日及九月八日,於將軍澳寓所內強姦和非禮當時十六歲的女事主X。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他承認多次跟X性交但未有「要佢處女膜」,又指強姦和非禮事件都是在X自願下進行,她更在過程中表現享受,不時喚他「老公」、「好舒服」等。
被告表示,在「非禮事件」中,X先故作矜持,後來反主動捉住他下體並坐在他身上嘗試性交。被告形容該次經驗令他畢生難忘,由於是X首次主動,之後令他性慾更強,跟X互發更多情慾短訊。他曾在短訊中要求X自慰及跟他性交,惟X以來月事拒絕,並憤怒以短訊質問:「你係咪當我係一隻雞?」被告對此一臉苦惱地解釋:「(事發後)我自我膨脹,有點失控,性慾沖昏頭腦,好唔理智,所以發這些短訊!」
指女事主多次求復合
被告續指,發生該次「難忘性經驗」時,二人正處於觀察期,因他們較早前分手,他正考慮是否復合。聆聽至此的法官彭偉昌已顯得一臉疑惑,插口追問被告:「喺你哋嘅世界裏,係咪唔係男女朋友都可以性交?」被告頓時語塞,隨後解釋「有啲(人)係」,又吞吞吐吐稱「個女仔想咁做,我有性慾控制唔到!」又反問法官「佢咁,你作為一個男人可以點?」法官搖頭回應:「得啦,我明白啦!」
被告指事發後,X反而多次主動討好他希望復合,又指X曾在校園內要求被告擁抱及撫摸,X並發短訊指「我要變成你的情慾對象!」而控方盤問被告時,質疑他一直是希望佔有X的肉體才跟X交往,並以公開二人關係威脅X跟他性交。被告激動否認:「九月八日係佢(X)除衫瞓喺床上,而八月七日係佢除咗條底褲㗎!」
案件編號: HCCC 205/11
被告許嘉誠否認侵犯女事主。(資料圖片)
被告與X情慾短訊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