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問責制不問責乃亂局之源

政治官員問責制的最主要精神,是職務、權力和責任互為一體。有職有權有責任,只有三者互為一體,問責制才能發揮正面作用,問責官員也才能功過分明。然而,香江府衙之高官問責制卻是另一番光景,尤其是曾蔭權政府,高官問責制基本上成了特首組建「私人衞隊」、拉幫結派的舞台,他們有高職、享重權,但不需要為自己的工作成敗負起責任。他們只要是曾蔭權的「自己友」,無論工作出了甚麼紕漏,無論多麼不稱職,無論民意多麼反感和批評,都不會受到懲處,更不會引咎下台,「問責」二字完全被抽空。

這些年的實踐表明,一大班心中甚有底氣、知道自己點衰都不會被「問責」的官員坐在一起「管治香港」,是根本制訂不出好的政策,是無法妥善管治香江的。他們或是輕率傲慢、自以為是的閉門造車制訂政策,或是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混日子。表現「最好」的,也不過是憑着一點良心辦事,然稍遇風浪就會退縮,溜之大吉。

香江府衙之高官問責制,發韌於董建華時代。老董是想辦成一些事情的,因此,「問責官員」倒也盯得頗緊,頗為重視社會輿情對問責官員的工作反映和操守反映,要求出錯了的高官負起政治責任,該下台者就要下台。到了曾蔭權手裏,問責制就完全變了味,成了他私心自用的工具,成了他和一班「真兄弟」共享富貴的俱樂部。而朝廷竟也熟視無睹,誠香江亂局之源也。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