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比例代表制不宜立會

維持補選制抑或改用替補制,甚或懸空,不是有違選制精神,便是違反選舉原則,無論哪種處理出缺的制度都有缺點,都不過是治標之法,立法會地區直選的根本問題,是用上比例代表制;看區議會用單議席單票制,出缺補選便簡單得多。

別的民主地區選立法會議員,都以單議席單票制為主流。像台灣,在主要的分區直選之外,保留少許席位,叫不分區名單,按政黨分區直選得票比例配席,雖是比例代表制,但選民不用投甚麼名單票,不分區便比分區直選次要。日本選民則一票投分區直選,一票投名單,但席次比重,同樣以分區直選為主。選立法會議員,民主世界都以分區選人作主流,獨立參選人分享不到比例代表制的價值,保留比例代表制,主因不過是鼓勵政黨政治。

本地政制,特首限定沒有政黨背景,議員又沒提案權,提案的只有政府,偏偏選立會議員卻用上最鼓勵政黨政治的比例代表制,政府所提議案交到有黨有派的議員面前,怎不容易惹起爭議。

來年區議員有機會從區議會直接進階立法會,本地便是個兩級議會制度。但區議會始終是個諮詢架構,只有權對政策、法例提出意見,卻沒權力表決,議會所需其實是相對民意,比例代表制能保留較多元聲音,便較能反映;相反,立法會要進行表決,需要的便是絕對民意,怎會不採用單議席單票制。

本地政制繁多,但層級愈往上溯,選制便愈不反映民意,政府要改動選制,便難怪市民認為政府在收緊民主制度。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