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洪水猛獸

二十二萬人上街,足證煲呔曾政權氣數已盡。遊行人多,臨門一腳當然多得強推替補機制的政制局局長,只是明知時近七一,局長為何要用粗暴手法立法?甚麼原因促使局長輕視民憤?

首先,局長認為在立法會數夠票便可快刀斬亂麻,像去年政改改良方案,像財政預算案,以為有建制派支持便萬無一失;其次,便是局長的個人風格,以為含含混混,反正閉門立法,他說他的,民間說甚麼、做甚麼,硬是聽不到、看不到,自問時運高,輕忽提出來的替補制,不獨違反選舉精神,更是違反常識,堅持建議,反惹火了學者和法律界。

雖然區議會選舉報名在即,區議員將來又可再選立法會,但議員出缺,現行明明有補選機制,且行之有年,便不是選制不明朗。所謂立法迫切性,不過是政府怕再有人搞請辭公投,只看到補選制帶來的麻煩,完全漠視所提替補制的漏洞。

局長立法的迫切性,最終結果是迫切地叫市民上街遊行,如果局長老早放下身段,願意花時間作公開諮詢,放棄敗者當選元素,替補制未必無得傾。這下好了,官意、民意倒變成兩極化,民意已趨向把補選制和普選掛鈎,連替補修訂方案也不想要了。

前陣子,才有特首熱門候選人說,二十三條立法不是洪水猛獸。的確,很多條例本身未必是惡法,但主事官員惡劣的推銷手法、反智的辯解邏輯和粗暴的立法態度,便把條例變成洪水猛獸。立法階段已如此,成了法例還得了?市民上街反對,政府怨得了誰?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