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機場駕駛拖車的司機,○四年工作時與同事所駕車輛相撞,引致脊骨受傷。事後他因頸背長期痛楚,及意外後出現心理適應障礙,甚至影響夫妻性生活。司機雖改派任文職,但最終被辭退。司機早前向前僱主和肇事同事索償,高院昨日裁定,扣除逾五十萬元的僱傭賠償後,其前僱主及前同事要向他賠償三百二十五萬多元。五十二歲原告人劉冠來(譯音)在○七年入稟高院,向被告中國飛機服務有限公司及肇事同事王偉成(譯音)索償,翌年獲判勝訴,賠償額則昨日始有裁定。 案件編號:HCPI 4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