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民航處定期公布事故

【本報訊】《太陽報》及《東方日報》踢爆民航處從沒有主動定期公布本地註冊航空公司需強制性呈報的航空事故資料後,民航處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補充指,由○九年一月至今,當局公布的航空事故有二十六宗。不過,相對同期有一千三百四十六宗事故呈報,民航處公布的數字僅約百分之二。有立法會議員擔心,航空事故欠缺透明度的公布機制,航空公司可逃避及不向公眾交代維修進展,亦有議員建議民航處可考慮每三個月至半年對外公布相關資料。

署理民航處處長梁汝強昨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後,對記者的查詢亦不作回應。民航處後來透過新聞處回應,辯稱民航處除公布意外或嚴重事故的資料外,在一般事故方面,如有關的飛機故障可能會引起公眾對飛行安全的關注,民航處會將有關事故的資料即時向公眾公布,當局並會就現行制度不時檢討。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民航處選擇性公布資料,是剝削公眾的知情權,令市民無法作出即時及明智的選擇。議員劉健儀則指相信民航處並沒有隱瞞事件,只是沒有合適機制公布,民航處應檢討,可考慮每三個月至半年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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