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官妹幼園扣薪罰$2500

【本報訊】退休上訴庭法官胡國興胞妹胡肖霞與旗下幼稚園一幼兒工作員發生勞資爭拗,遭勞工處票控她與有關公司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罪。

觀塘法院裁判官昨裁定,胡肖霞個人及公司面對的共四項傳票罪名不成立,但公司面對的其中一張有關年假薪酬傳票罪名成立,連同幼稚園早前認罪的另一張傳票,兩傳票共罰款二千五百元。

聞判不忿「畀假都犯法」

胡肖霞昨聞判仍然感到不忿:「估唔到畀員工放假都犯法」,且已向有關人士付薪,又稱日後處理員工薪酬時會加倍小心。胡肖霞及其任董事的民知教育學會有限公司,各被控兩項沒在到期日發薪罪,另「民知」亦被控一項沒有付給年假薪酬罪。

控辯雙方的爭拗點在案中員工郭女士與校方有否協議周六毋須上班,裁判官指,不肯定哪一方的證供才為事實,故此裁定跟扣薪有關的四項傳票罪名不成立。至於年假薪酬,郭離任時,必須獲得全數的年假補償,校方因周六的薪酬爭拗扣起郭的補償便屬違法。

案件編號:KTS 1516-18,2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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