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都僭建

【本報訊】大律師公會主席亦捲入僭建風波!身兼大律師公會主席、及連續被委為兩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林孟達(Kumar Ramanathan ),於東半山布思道的寓所被揭發有八處僭建,雖然屋宇署已於○九年向其發出清拆令,但疑因其未有按要求清除僭建物,該址現已被「釘契」,有立法會議員直指他不適宜繼續擔任審裁小組主席。

懶理清拆被釘契

林孟達位於布思道的寓所,是他與相關人士在○二年四月以九百五十萬購入,該單位在○九年四月被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頒布命令,要求業主在命令發出後六十日內清拆該址的八項僭建物。該八項僭建物包括了一個搭建物、四個外牆附建伸建物、兩個外牆附建實心簷篷及一道鐵閘向樓梯開啟。根據土地登記冊資料顯示,該物業已於今年三月三十日被「釘契」,相信是因單位的僭建物未有按屋宇署要求處理所致。

據了解,林在○七年二月獲委任為對上一屆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的其中一名主席,其後在○九年十二月再獲委任為主席,任期至一二年十一月底。換言之,林在接獲清拆令時,其已是該審裁小組的主席之一。

記者昨日致電林之辦事處查詢事件,但接待處職員表示林已外出,並指林的秘書會聯絡林回電,惟在截稿前仍未獲進一步回覆。

根據《建築物條例》,審裁小組是獨立的法定架構。小組負責的上訴議題包括對僭建物發出的法定命令,對斜坡發出的修葺令、及對建築圖則的審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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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達於布思道的寓所,在○九年被屋宇署勒令清拆八項僭建物。

林孟達大律師公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