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香案官質疑煮飯應否禁制

【本報訊】美孚荔灣花園女居民不滿鄰居在門外燒香入稟申請禁制令案,昨於區院結案陳詞。法官質疑指若煮飯或煲中藥引致氣味,日後法庭應否禁制煮食,原告律師強調兩者程度不同,婦人是被困家中數小時受香燭之苦,被告律師則指鄰居使用的環保香氣味較淡,懇請法庭不要頒下禁制令。法官將案押後判決,並稱裁決不外乎三種結果,最快本周有決定。

法官稱,第一是裁定鄰居行為非滋擾,毋須頒禁制令;第二是裁定鄰居屬滋擾,法庭頒禁制令;第三是裁定鄰居在臨時禁制令前行為屬滋擾,但之後改用環保香,未構成滋擾,惟法官亦會頒禁制令。女原告胡偉欣,三被告分別是鄰居馬鴻榮和許嬋美夫婦及二人兒子馬偉業,昨均有到庭。 案件編號:DCCJ 2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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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偉欣

被告許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