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聽天由命

說得好聽,叫做出缺,說得難聽,出缺有時候實際是遺缺。大吉利是,一般人包括政制局官員,若有遺產卻無遺囑,無論法理情,都按三等親順序承繼。最有錢的人有啥冬瓜豆腐,遺產不許留給親屬,卻由非親非故的第二有錢人承繼,還有天理嗎?

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員出缺,合理的遞補方式應該跟名單順序還是跟落選最高得票,道理其實很簡單。政治人物有政治遺產,這怎可能不留給政治同道,而聽天由命隨時交給政治對手?

要說沒政治遺囑嗎?選舉是名單式比例代表制,當初參選人合組名單,便是允諾將自己得票無條件授予同一名單上的其他參選人,無論是排頭位的有剩餘票數授予而讓排第二位的當選,還是第二位的把自己得票授予而讓排頭位的當選,選民投票是投給名單,參選人當選得按名單順序,這名單便有契約精神和繼承意義,要遞補當然按名單順序遞補。

比例代表制選舉時便有舊人帶新人的意義,去屆劉江華怕落選,便讓陳克勤排名自己之後,是舊人帶動新人之局;余若薇有信心,便讓陳淑莊排頭位,則是舊人推動新人之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難道懷疑劉不怕落選,余不想當選?要讓新人上位,合組名單正是這個意義,怎會在遞補時一舉推翻原意,因為怕舊人故意辭職讓位新人,而情願聽天由命?

比例代表制出缺,用遞補替代補選,有利選制的一貫性還說得過去;但堅持按落選最高得票者,而不跟名單順序者遞補,當局便顯得顢頇無理。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