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交通警員去年駕駛電單車在粉嶺執勤時遭小巴撞倒不治,小巴司機當時涉嫌衝紅燈釀成奪命車禍,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六十一歲被告曹樹興被控在去年八月十七日,在粉嶺粉嶺樓路與和睦路交界,危險駕駛小巴引致三十四歲警員梁鼎崙死亡。控方指,案發當晚約七時許,當時正下雨,死者駕駛電單車駛至粉嶺樓路與和睦路交界時,遭對面線、正右轉駛入和睦路被告所駕的小巴撞倒。
案件編號:DCCC 133/11
被告曹樹興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