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爭產案 律師指死者清楚遺囑

【本報訊】蓮香樓第二代掌舵人顏志人之遺產爭奪案於高院續審。顏志人的同居女友韓怡,昨傳召○三年為顏草擬遺囑的女律師蘇彩英作供。蘇指當時曾問顏,是否真的只分遺產給其中三名子女和韓,獲顏肯定答覆,顏並向她稱「其他嗰啲我已經畀咗好多」。

蘇表示,○三年有日顏突然約她,獨自一人上律師樓做「平安書」(即遺囑),將遺產分給原告、兩個女兒信華、瞻華及一個兒子令仍。蘇因知道顏尚有其他子女,為免顏一時大意遺漏,便問顏是否不分給他們。蘇指顏當時說「其他嗰啲我已經畀咗好多」,還向她埋怨「有啲畀咗又唔見咗,有啲又嘥咗」。

蘇又稱,手續完成後,她將遺囑正本交給顏自行保管。直至○八年顏去世後,原告韓怡曾致電問她,顏有否立遺囑,並問遺囑正本在哪裏,當時她如實作答。 案件編號:HCAP 8/08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