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專業失當上訴駁回

【本報訊】西醫陳偉舜因未有阻止《明報周刊》於○二年八至九月間,先後三次刊登誤導公眾的廣告,於○五年被醫務委員裁定兩項專業失當成立及遭發信警告。陳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醫委會決定,上訴庭昨駁回其上訴。

上訴庭裁定陳於事發時非皮膚科醫生,涉案廣告卻指陳是皮膚科醫生,陳未有阻止《明周》刊登該則廣告,令公眾人士被廣告誤導,構成專業失當。上訴庭續指《明周》在廣告客戶介紹下派記者訪問陳,陳在訪問中提及彩光技術;但他當時非著名醫生,又從未接受過訪問,加上陳當時正是該廣告客戶旗下新公司的受薪顧問,任何人都知《明周》安排的訪問是為廣告客戶宣傳,陳未有阻止《明周》在該則廣告刊登其訪問內容,也構成專業失當。 案件編號:CACV 3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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