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網友賣淫少女判更生
【本報訊】十九歲少女李美詩於兩年多前為同齡女網友拉客援交,並從中敲詐逾三十五萬元佣金,早前在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原本打算判她入教導所,但因她於認罪前成功「造人」,至今已懷孕六周,不適宜在條件較嚴苛的教導所服刑,決定輕判她入刑期較短的更生中心。裁判官向被告說:「好好彩,唔使坐監。」若再犯必定嚴懲,被告在犯人欄內流着淚點頭表示明白。
裁判官指,被告犯案時只有十六歲,以其年齡,本應被判入刑期較長兼要求嚴格的教導所,但被告懷有身孕,預產期為今年十二月,並不適宜進行劇烈的體力勞動,加上生育後需時休養,故不適宜在教導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