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行會廢紙一張

昨天報章頭版報道,有行政會議成員獻計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只有父或母是港人的情況下,在港出生的嬰兒才獲得居港權,以解決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的問題。這是典型的添煩添亂,後果極其嚴重,換作是港英時代,該名行會成員一早被炒。

在港英時代,行政局成員的一舉一動都被港督注視,若他們的言論影響政府聲譽或其操守有問題,港督便會立即採取行動,這種事以前發生過。行政局成員也知道這個後果,所以對言行高度小心。

現在,行會完全喪失功能,成員水平低,特首又不管,更不懂得好好用這個憲制上非常重要的機構,任由他們利用職位謀利,跟政府唱反調。行會與立法會性質完全不同,立法會議員可以維護界別利益,行會則是特首的智囊,其服務對象是特首同政府。但大家看看今時今日的行會成員,他們連自己的工作和地位都不理解,更不要奢談有甚麼貢獻了。

特首不管也不用行會,中央在後面更不知做甚麼,形成在憲制架構上,這個除了特首外最重要的行政主導的機構,竟然擔起「舊報紙」角色,只剩下「廢紙」的作用。

居港權問題應由特區通過行政、立法機構來解決,算不上甚麼大問題。行會成員獻計修改《基本法》,證明行會同一張廢紙沒有分別了。曾蔭權下一步的反應很可能是不追究,側側膊便算。

朱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