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誰來審計審計署

監督得了別人,監督不了自己。國家審計署要「吊大家的癮」,公布年度部門預算時沒有公開備受關注的「三公消費」。有御用學者替審計署辯解,說不公布三公開支預算是因為三公消費「很難界定」。

既然如此,就讓小生替他界定一下,所謂三公消費,指的是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公費出國。譬如有人濫用公帑花天酒地,有人使用公車遊山玩水,有人假考察之名花老百姓的血汗錢周遊列國,一切開支列入部門帳目。凡此種種,有單有據,除了官老爺存心隱瞞之外,實在找不出「難以界定」的原因。

三公消費表面上不如貪贓枉法嚴重,實則更加普遍,負面影響更加廣泛。舉國公僕爭當蛀米大蟲,久而久之,掏空了國庫,失去了民心。故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早前決定,壓縮中央部門的三公經費預算,並要求各部門公開三公經費支出,接受社會監督。如今言猶在耳,竟然連主責監督大任的審計署也拒不聽命,實在令人啼笑皆非。於是有人建議成立另外一個獨立部門,大概叫甚麼甚麼「審計審計署」的,專責監督審計署。

這就帶出另外一個問題,如果由審計審計署負責監督審計署,那他們本身又由誰來審計?是不是又要成立一個審計審計審計署?再成立審計審計審計審計署來監督審計審計審計署?

由此路進,愈來愈好玩,反正官場烏鴉一樣黑,社會監督一場戲,芸芸部門你瞞我我騙你,到何時才有個了結?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