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狗權先於人權
內地一輛載有五百多隻待宰狗的貨車,近日在高速公路被志願者攔下,經過衝突、交涉後,終以十一萬五千元成交,所有狗隻獲得解放。這場救狗大行動吸引輿論高度關注,有人如此形容:中國的狗權第一次與國際接軌了。
狗是最早被馴化的動物之一,與雞、豬、牛等並列為「六畜」,直到現在,內地法律並沒有禁止食狗,「香肉滾一滾,神仙站不穩」,狗肉仍是饕餮們的美味。然而,隨着西風東漸,尤其是內地富人階級興起,狗漸漸脫離看家護院的傳統角色,轉變為寵物,愛狗之人愈來愈多,爭取狗權蔚然成風,殺狗、食香肉開始被視為野蠻行徑。
可惜,救狗行動並未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你愛你的狗,我吃我的狗肉」的看法,頗具代表性。如果說狗是人類的朋友,不能食,那麼同樣的大道理,亦可套用於羊、豬、牛、雞等動物,莫非正如《動物農莊》所說: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更加平等?
事實上,不僅其他動物嫉妒狗的待遇,恐怕有些人類,也有自嘆弗如之感。就說深圳吧,為了舉辦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有八萬多名所謂「治安高危人員」遭清理,然而,並沒有見到有多少人為他們發聲。此外,爭取狗權非常順利,當局不加過問,而爭取人權者,卻往往被扣上尋釁滋事、顛覆政權或者偷漏稅等罪名,這不能不令人感嘆:在某些地方,在某些時間內,狗權確實先於人權;做一隻狗,可能比做一個人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