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環評違規

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爭議再現高潮。居於東涌富東邨的一名老婦以兩份有關大橋的環評報告無提供不興建大橋的空氣狀況數據,不符合法律規定而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昨裁定環保署敗訴。

高院指,有關環評報告不符合法例的規定,故裁定環保署無權接納該環評報告和環境許可證。港府表明不會因今次敗訴而停工,運輸及房屋局指會盡快根據法例要求處理相關程序問題。環保團體形容今次高院裁決是對港府當頭棒喝,揭示當局近年多份環評均不夠全面。

環保署認為,環評報告只須提供港珠澳大橋工程落成後的空氣狀況數據,故該署於○九年接納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及香港接線段兩份環評報告已符合法律規定。不過,申請人朱綺華(六十六歲)卻指,該兩份環評報告並無提供不建港珠澳大橋的空氣狀況數據,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官指環保署無權批出許可證

法官裁定,環保署的看法就好比把環境當成一個桶,只要桶仍有空間,便可以繼續容納污染物,這樣有違《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精神。環保署應該要確保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能夠提供不建港珠澳大橋的空氣狀況數據,認為涉案的兩份環評報告不符合法例規定,環保署無權接納,環保署也無權批出環境許可證。

法官又補充指,他今次推倒環保署的決定,與港珠澳大橋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無關,環保署日後只要接納一份符合規定的報告及正確地評估港珠澳大橋對環境的影響,便可批出環境許可證。

運輸及房屋局指會研究判詞及盡快提交法例要求的報告,另一面做前期勘探,以爭取大橋如期於二○一六年通車。港府消息指,當局正研究上訴或重新提交環評,將採用需時較少的方案。環境保護署亦指,會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詞及諮詢法律意見。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環境保護經理(陸地保育)梁士倫認為,判詞是對港府當頭棒喝,近年多份環評都未夠全面,當日大橋環評只「斬件式」涵蓋香港段,未能反映整體影響,當局如重新提交環評。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蔡家民更批評,事件揭露港府着眼於推動經濟,「馬虎」環評,漠視港人健康,令人擔心近期通過的焚化環評,也可能重複犯錯。

案件編號:HCAL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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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違規,政府敗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