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家車男司機謝永鏗○八年在新娘潭涉超速並輾斃一名因意外後倒地的鐵騎士,他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在區院審訊時,原審法官卻裁定司機毋須對該罪答辯,司機之後承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罰款四千五百元,停牌一年。律政司提出上訴,上訴庭昨下達判詞指原審法官的裁決是一項錯誤的法律決定,案件發還重審。
案件編號:CACC 3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