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審裁署 08年1月起,13個法庭中,4個由40-58平方米不等的法庭未被使用。
粉嶺裁判法院 02年7月起,在9個法庭中,1個57平方米的法庭沒用以進行聆訊;07年12月起,1個141平方米的小食亭未被使用。
觀塘裁判法院 09年1月起,1個220平方米的小食亭未被使用。
荃灣裁判法院 91年4月起,9個法庭中,1個65平方米的法庭沒用以進行聆訊。
屯門裁判法院 91年4月起,8個法庭中,1個63平方米的法庭沒用以進行聆訊。
資料來源:審計署實地視察及司法機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