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深圳警方豈止是愚蠢

深圳日前有件事很丟人,而且做事的是深圳警方。為迎接大運會,深圳警方自得地宣布,過去一百天內,逾八萬名治安高危人員被震懾離開。

治安高危人員,是深圳警方的一大發明,依據的是有罪推定原理。在深圳警方眼中,這八萬人有作奸犯科的可能,屬於社會治安不穩定因素,但短期根治又不可能。為保證大運會順利召開,所以,有必要將他們「像髒水一樣潑出去」。

這是一個被深圳警方視為非常自然的思維和辦事邏輯,於是,上下齊發動,八萬人被「遣送出境」。但深圳警方最致命的錯誤在於,有罪推定只適合辦案和庭審,在一個自然人沒有具體犯罪行為前,盲目懷疑自然人可能作案,並採取相應強制措施,就是對人權的粗暴踐踏。

「有罪推定論」的直接惡果之一,便是恐怖治理。想必很多人對奪得奧斯卡外語片獎的《竊聽者》有印象,東德時期,秘密警察對正常人生活的干涉和監控,已到了無孔不入的程度。恐怖治理之下,人心惶惶。

深圳遣送八萬人與東德恐怖治理有着較大的程度差別,但就根本性質來說,完全可歸為一類。深圳號稱特區,建市三十多年,居然在二十一世紀的現在,由警方做出如此踐踏公民居住權、遷徙權,並將人群等級化、概念化的愚蠢事情,除匪夷所思外,更令人痛感公民所謂的人權,在執法者眼中其實狗屁都不是。

深圳向以包容性自豪,但近年來,深圳的故步自封、傲慢自大,卻如狐狸的尾巴,無論如何再也藏不住,豎了旗杆終露真相。北京辦奧運,上海辦世博,廣州辦亞運,沒聽說它們驅逐過多少人(事實上是做了不說),只有深圳,做了臭事醜事還渾然不覺,還要往臉上貼金。深圳警方自得表功的話語,讓世人無論怎麼聽,都覺得是愚蠢和無知。

為政者,治理社會須順水推舟疏導為上,決不能把公民當成對立面。深圳做法的錯誤本質還在於,這是一種權力潔癖下的一推了之:只要將髒水潑出去,哪管別地洪水滔天!骨子裏,這是權力傲慢和冷酷,更是不負責任。

尤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