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毒鞋噴狗怕水 警犬唔敢索

十五歲少年被招攬運毒案昨在高院續審,少年繼續作供說,他被派帶冰毒往澳洲悉尼,行程一波三折,其藏毒鞋子於初次出發時突然「甩底」,令旅程要臨時腰斬,更惹起「老細」懷疑,大半月後再起行,又因未成年而差點不准登機。少年又謂,「老細」聲稱藏毒鞋子已噴了「狗怕水」,「啲警犬都唔敢埋嚟索」,而他最終亦順利到達悉尼。

彭姓特赦證人稱,○九年十至十一月,三次聽從「老細」發哥(控方稱即本案首被告黃得煒)指示,從深圳帶冰毒返港,之後發哥問他有無膽「拖嘢」到澳洲。他答應後,發哥透過「小生」(本案次被告李海棠)給一萬五千元作機票和旅費之用。

首次出發鞋甩底取消

他依發哥要求,訂機票在同年十二月十日出發,經新加坡轉機往悉尼。但當日清早他甫出門,運毒鞋竟「開口」,露出鞋底藏毒暗格。他致電發哥求救,發哥着他「自己搞掂」,結果他用超能膠黐鞋失敗,行動被迫取消。發哥用粗口狂罵他「係咪玩嘢,臨上機唔夠膽,特登整爛對鞋唔去呀!」又說「澳洲成條線嘅人因為你一個停喺度!」

彭後來照發哥吩咐,將機票改至去年一月一日。這次運毒鞋的鞋底和鞋身有線縫住,發哥更告訴他,鞋子已噴了「狗怕水」,遇到緝毒犬亦不用慌張。但他向航空公司櫃位登記時,職員指他未成年,要監護人簽字才讓他獨自上機。他遂致電發哥求助,發哥找小生冒簽,及時將同意書傳真回櫃枱,他才能登機。

發哥又告訴他,如他在新加坡被發現藏毒,會判死刑,故命他轉機時勿離開禁區,他聽從指示,終安全抵達悉尼。

彭作供初期曾說答應帶毒是為紓解父親財困,他昨稱,三次從內地帶毒回港後,拿了其中六七千元報酬給父親,但今次他赴澳洲,他告訴父親是回內地外婆家小住,父親卻給回他五千元作零用。 案件編號: HCCC 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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