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猝死滙豐拒賠250萬壽保

香港出生率下降,促成了以新生嬰兒為對象的保險產品,近日更出現一宗罕見的法律訴訟。一名女子於三年前為初生女兒向滙豐購買一份人壽保險,豈料其女兒在三個月後意外地被嘔吐物阻塞氣管而窒息致死。她要求滙豐按保單賠償二百五十萬元遭拒絕後,已入稟高院向滙豐索償。

原告人文彩鏵,現任職售貨員,與丈夫及母親同住大角咀。記者昨登門造訪,原告的母親對於外孫女猝逝仍然感到傷心悲痛,稱該女嬰是其女兒和女婿的頭一胎,事隔三年,二人至今仍未再生育。文母未肯進一步透露孫女遇事情況,對於保險一事亦表示不太清楚。滙豐則表示,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故沒有回應。

入稟狀指,原告於○八年一月十六日簽署了一份投保書,為其親生女兒向被告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購買「Lifetime Protection Plus」人壽保險,原告本人為保單持有及受益人。按保單規定,保單首年的保額是二百五十萬元。

嘔吐物阻塞氣管窒息亡

原告的女兒於○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意外地被嘔吐物阻塞氣管而窒息致死,死時仍未滿一歲。原告認為,根據保單,她應可獲得二百五十萬元賠償,遂向被告索償。

雖然原告屢次要求被告賠償,但被告仍拒絕賠款,原告遂入稟高院,要求被告按照保險條款賠償二百五十萬元及利息給她。

律師黃國桐表示,一般意外身亡的保險索償較少有爭議,而家長很少為嬰兒購買人壽保險,家長主要是會為嬰兒購買供書教學的儲蓄保險連人壽保險。他指出,興訟向保險公司索償的案件,一般都會在審訊期間達成庭外和解。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稱,以本港全年二千億元保費計算,賠償額也有幾十億元,涉及數以十萬計賠償個案,當中以醫療保險佔多,拒絕賠償的個案很少,當然也有些爭拗,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可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該局有由業界和非業界人士組成的小組仲裁個案。

陳健波又呼籲,投保人要多了解保單條款,有懷疑或不了解要多提問,不要盡信保險從業員,而保險從業員亦不能只講保單的好處,保單不保的地方也要提及。 案件編號:HCA 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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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登門造訪時找不到原告,其母透露原告對痛失女兒仍感到傷心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