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只是最低時薪

和其他很多政策一樣,最低工資同樣是只想到政策效果,卻沒想過要怎樣推行?細節如何落實?簡單說便是人有我有,只知制訂,不懂實行。結果說是保障工人基本生活的最低工資,推出後,反而有工人賺得比從前少,名副其實得不償失。

最低工資制訂之初便有人提出異議,不是說當老闆的便要反對,而是理論上,勞資關係本就是市場法則,工資多少,是僱傭間的你情我願,反對者認為最低工資干預自由市場。但支持者以為,其他文明社會都有,這不是干預,不過是把自由市場的起點提高,從應付合理的基本生活起步,以便保障基層生活。

因此,官員便要認清,這起點線上線下實際便是兩個原則:線上是自由市場,最低工資管不着;可線下便需要一個積極干預的原則。怎會如政府說的,大原則是工人工資不應低於法例推出前,然後飯鐘錢、休息日有薪無薪,勞資雙方你們自行商討?只在大方向積極干預,細節上卻維持自由市場的叢林法則,這種政策矛盾,怎不延衍至現實中的勞資關係?

再說,現實中的工種如看更、侍應出的是月薪,地盤工出的是日薪,通常只有兼職僱員才算時薪。這個最低工資只按時薪計,又毫無相關法例限制,實際便只訂立了最低時薪法例而非最低工資,僱主怎會不拿時薪來計月薪?扣除飯鐘、休假怎可避免?尤有甚者,官員解畫,說的居然只是範例,而說不出法例,便不能怪僱主鑽法律空子,根本是這個法例本已大開方便之門。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