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欠邏輯林傳龍父甩罪

藍田匯景商場「舖王」醫生林傳龍,指遭親父亮刀追債,其父林成賢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被判緩刑,林父上月向高院原訟庭上訴,即時被判得直。法官昨日就判決補頒書面判決理由,直指原審裁判官思路不合邏輯及完全沒有說服力,亦無適當處理分析證供,令定罪存有疑點,因此需予撤銷。

七十歲上訴人林成賢,被指在○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兒子林傳龍在匯景商場的醫務所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恐嚇林傳龍,以及在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對林傳龍施以恐嚇。他於去年五月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僅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恐嚇罪成,判監五個月緩刑一年,林成賢上月上訴得直,主審原訟庭暫委法官杜麗冰昨日補頒書面判詞。

沒就案情分歧適當裁斷

杜官昨在判詞指出,上訴人自辯時指林傳龍曾在現場罵他「乞兒」,上訴人的妻子和幼子(即林傳龍的母親及弟弟)亦作供表示聽到林傳龍這樣說。不過更重要的是案發時一名在診所求診病人,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亦認同聽到林傳龍說過「乞兒」,但林傳龍卻堅決否認。杜官表示,當控方證人的說法出現矛盾,原審裁判官應對分歧作出分析,然後決定接納哪一個說法並解釋原因,但本案裁判官雖裁定林傳龍有說過「乞兒」,但又指他其他方面的證供可靠,令判決出現疑點。

杜官指林傳龍與任控方證人的病人,在案情細節上的證供亦有分歧。林指父親曾亮刀向着他,而病人則指林父曾拿物件抵住林的頸,但並非刀子,杜官亦指原審裁判官沒有就這些分歧作出適當裁斷。

案件編號:HCMA 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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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成賢早前上訴得直後,表示獲法庭還回公道。 (資料圖片)

林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