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基告《壹週刊》《信報》誹謗

【本報訊】在越南擁有大量投資的商人朱立基,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就《信報》及壹傳媒集團旗下刊物《壹週刊》過去大半年共四篇報道,民事控告兩報刊誹謗。朱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兩報刊繼續發布有關報道,並要向他作出賠償。

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四篇被指誹謗的報道,全部都與恒基樓盤「天匯」有關。據原告朱立基入稟法庭之訴狀,《壹週刊》涉嫌在去年六月十日的第一○五七期、六月十七日的第一○五八期、以及今年二月廿四日的第一○九四期,三次刊登文章誹謗他。

三篇文章分別題為「七萬呎天價穿煲 做媒越南買家起底」、「天匯買家爆四叔大鑊」和「四叔押錯山西女富豪 天匯洗黑錢」。原告指上述文章內容失實,且對其聲譽造成損害,現控告《壹週刊》的出版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李志豪,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本人、或透過僱員或任何代理人,繼續發布上述三段文章的內容,此外並要向他作出金錢賠償,並支付訟費及利息。

至於涉嫌誹謗的《信報》文章,則刊於該報今年二月十七日的頭版,題目為「商罪科偵查7個月 拘多名天匯買家」。原告現亦向法庭提出類似要求,要求《信報》的出版者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陳景祥賠償原告損失,並禁制發布上述報道。原告並無在訴狀列出要求的賠償金額。

案件編號:HCA 546,54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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