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良心在哪裏

最低工資法例出現灰色地帶,僱主可以合法扣除假日及飯鐘薪酬,縱使修補漏洞的呼聲此起彼落,政府仍是不為所動,一味重彈「法例沒有規定假日飯鐘必須有薪」的老調,叫僱主憑良心做事,盡可能善待員工,云云。

聽到官員大義凜然的道德勸喻,僱主們只好O大個嘴,外判清潔商會為免「被員工誤會資方剋扣工資」,為客戶精心炮製了兩份合約,分別為有薪假日及飯鐘與無薪假日及飯鐘,兩者收費相差三至六成(順帶一提,要不是外判商的調查,我們可能永遠無法想像,原來基層打工仔的區區二十多元飯鐘錢竟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呵呵),結果八成客戶選擇後者,證明僱主也是「為勢所逼」──沒辦法了,政府硬繃繃把「良心」塞給我們,我們不將責任推給客戶可以怎辦?

根據這個邏輯,事情可複雜了:清潔商將責任推給業主,業主轉而詢問租戶──請問你要租用聘請有薪飯鐘清潔工的舖位,還是聘請無薪飯鐘清潔工的舖位?租戶又可詢問顧客──先生,請問你想買有飯鐘商品還是無飯鐘商品?但見先生拿起電話──阿媽啊,你要嘅廁所板我搵到啦,但係你想唔想啲清潔工有飯鐘錢呢?係要貴啲㗎喎!如是者,你推我又推,你卸我又卸,善待員工變成一場卸責遊戲,直教全城民眾搜索枯腸:到底香港人的良心在哪裏?

咦,既然良心虛無縹緲,不如反過來找找哪個沒有良心──是誰將飯鐘爭議推向民間,修一例便利天下而不為?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