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解款員「陳慶祥」囚10年半

【本報訊】灣仔新鴻基中心○八年發生解款員遇劫案,被指為主謀的前解款車司機前日裁定串謀搶劫罪成,他與同案一名在開審前已認罪的男同黨,昨於高院分別被判入獄十年半及四年。法官指曾任解款車司機的被告陳慶祥(三十三歲),因參與角色嚴重,判囚十年半;另一被告方偉倫(二十八歲)只是協助及跟隨角色,加上已認罪並轉作控方證人頂證陳,故判囚四年。

案情指陳在解款公司離職後,○八年三月與舊同事閒聊時獲「線報」,得知新鴻基中心是其中一個解款員最易遇襲的地點,遂萌打劫大計,並找人聯絡其他同黨策劃及找人負責搶劫,最後聘得三名十八歲中學男生負責行劫,結果事敗。 案件編號:HCCC 182及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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