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衝越高速路可囚半年

打工仔冒死橫過快速公路來往貨櫃碼頭上下班,迄今幸未曾發生意外,但有道路安全專家指出,有關行為隨時會令自己受傷外,更可能釀成交通意外,而且橫越快速公路屬違法行為,違者可被判監禁及罰款,勸喻市民切勿以身犯險。

「冇獎品嘅賭博」

「咁做根本係一場冇獎品嘅賭博,贏咗都只係賺到少少時間,輸咗就可能冇咗條命。」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主席蒙海強表示,在快速公路上行走,等同置自己於險地。在○九年八月,就有一名七旬老翁疑貪方便棄用行人天橋,於龍翔道橫越快速公路過對面,遭高速駛至的客貨車撞倒,頭部重創不治。蒙海強說,由於司機不會預期有人於快速公路上出現,不會有突然停車的準備,市民橫過公路,或令司機因慌忙閃避而出意外。

據《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列明,除特許情況外,任何人士如非身處車上,都不得進入及使用快速公路,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重犯者更可被判處最高一萬元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蒙海強指出,橫越快速公路不但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引發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