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審批嚴 扼殺街頭表演「開放舞台」廢噏

【專案組報道】康文署去年推出「開放舞台」試驗計劃,開放三個場館外的空地予藝術愛好者表演,惟該計劃既要預先審閱內容,又限制表演人數,更嚴禁表演期間在旁擺放予觀眾索取的唱碟。不少街頭表演者也不參與該計劃,更質疑計劃以試驗形式進行,凸顯政府不重視街頭表演藝術。

康文署去年七月推出為期半年的「開放舞台」試驗計劃,開放香港文化中心、沙田大會堂及葵青劇院的戶外廣場,讓藝術愛好者通過試演後,在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表演。署方在去年十二月宣布,延長計劃半年。不過,街頭藝人羅金榮直言不會再參與此項目,因感到「開放舞台」計劃綁手綁腳。他稱,以往在旺角街頭表演,現場會擺放供索取的唱碟,讓觀眾「隨緣樂助」。

倡合法化 推發牌制

但是開放舞台計劃規定,不允許在演出期間有其他物品予觀眾索取,連個人宣傳單張也不可張貼。過去曾有觀眾向場地職員詢問,為何現場沒有表演節目的宣傳內容,只能從告示板上看到其獲邀演出的來信。有多年籌辦戶外演出經驗的音樂家龔志成表示,該計劃的委員會由區議員、署方人員及文化藝術界組成,擔心會以行政作主導,阻礙藝術文化推廣。

事實上,一向執法嚴厲的新加坡亦與台灣看齊,將街頭表演合法化,推出發牌制度,讓獲批的藝術表演者在指定時間及區域表演。好戲量藝術總監楊秉基直言,寧選擇在旺角或銅鑼灣等相對開放的空間表演,也不會參與「開放舞台」計劃,因劇團演出講求互動,較難如計劃要求般通過試演評審。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將於今年六月三十日計劃結束後,檢討計劃成效,釐定未來方向。而去年七至十二月期間,署方共收到三十七個開放舞台的申請,其中二十名個人或小組表演團體通過評核。三個場地共舉行了九十次演出,文化中心佔五十六次、沙田大會堂二十六次和葵青劇院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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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金榮落力的演出,吸引不少市民駐足欣賞。

龔志成認為署方應該推行更大膽的試驗計劃,為本港街頭藝術開拓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