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搞搞政:陳玉樹添公職犯六六天條
政府尋日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嘅委任名單,當中新委任咗嶺南大學校長陳玉樹同陳遠秀,填補卸任嘅廖柏偉教授同吳亮星。
翻查資料同嶺大嘅校長簡介,發現陳校長現已出任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主席、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會員、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委員同香港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委員,可以拍得住身兼嶺大校董會主席、有「公職王」之稱嘅陳智思。之但係加埋獨立委員會嘅新任命,陳校長總共擔任七個公職,咁就超出「六六」規條嘅限制嘞!
乜嘢係「六六」規條?就係同一個人唔可以同時擔任六個法定組織或諮詢委員會,每個組織或委員會亦唔可以坐多過六年。
政府當然要知人善任,但係咪難搵人到要有規定都唔跟?陳校長又知唔知自己涉違規呢?睇嚟班立法會議員又會搵政府算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