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綵排教虛假作供

窩輪造巿案控方污點證人張青浩涉在庭上轉軚,反指遭三名廉署調查主任涉教唆他在案中作出虛假口供,該三名主任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落案起訴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昨於東區法院提訊,案件將稍後轉往區院審理。而失去特赦資格的張青浩,則繼續在區院大爆廉署人員如何與他綵排上庭作供。

昨日在東區法院提訊的案件,三名被告依次是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四十六歲)、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三十八歲)及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四十二歲),控罪指三人在○九年十一月三日至十二月四日期間,慫恿證人張青浩在一宗刑事訴訟進行時作出虛假供詞,並向張提供相關資料,意圖增加張的可信性。

免證人被律師「大到」

控罪另指三人於同一時段內,身為公職人員卻作出應受懲處的失當行為,即三人漠視廉署就如何處理證人此項的內部指引;以及三人向張表明他可以在作供期間,毋須法庭許可下參閱他自己的證人供詞。法庭將案押後下月十二日再訊待索取移交區院的文件。

而被告張青浩(三十八歲)事後被控四項串謀詐騙罪,則在區院申請終止聆訊,昨日繼續在證人台上講述偷錄與廉署人員對話經過。

其中一段是在○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即造市案開審前一周)發生,當時陳姓廉署人員把一些連張本身亦不知的案中資料,如造市案的銀行帳目等告知張,目的是為免張出庭受盤問時被辯方律師「大到」。

另外曹姓廉署人員又幫張綵排作供,問張有否跟廉署達成協議不起訴他;張當時直指這是事實,曹顯得不高興指「我哋用另一個角度睇,可以用一個好簡單的答案,令辯方律師唔再問呢個問題嘅話,答有定無好呀?」張無奈地答「無協議」,曹即說「個答案就係咁簡單」。

案件編號:ESCC 1056/11及DCCC 14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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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陳啟鴻

首被告曹永年

第三被告歐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