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無黨執政
立法會通過當特首的條件,選舉出來的特首仍然維持不可有政黨背景。不就說明一國兩制未死,看政制便一清二楚,內地堅持一黨專政,這特區則堅持無黨執政。一黨專政,即是執政的從來都是一個黨,在野的卻沒有黨;無黨執政,卻是堅持沒有執政黨,但有很多在野黨。
偏偏本地是個議會政治,說是執政者行政主導,卻也有在野黨立法制衡,政策的推動,始終要過立法會那一關;便是執政者常說的,要改善行政立法的關係,意思便是叫議員好好配合。
無黨執政,管治班子和議員素沒淵源,重大政策想要通過,便得拉攏議員支持,像政改方案,如果泛民沒有政黨變節,便不會通過;像預算案,表現出來的更是建制派挾財爺以令方案!議會政黨林立,管治班子卻無自家人,實際一上場便已是跛腳鴨。
回歸以後,本地試過商人治港,如今換了個公務員治港,可惜商人沒時間從政,公務員更不許從政。商人上台,沒有管治班子,便弄出個問責制;公務員上台,以為有管治班子,卻沒料這管治班子的意義,不局限於行政階段,還得兼顧立法層面,商人、公務員可一步進身為問責官員,卻無法逐步進身立法會;有行政立法這碼事,本地政治便怎麼看都只能交給政客做,特首怎能無政黨背景?
一國兩制,這一國之下的特區,執政可以無黨,卻不可再有他黨執政,因為一國就是一黨專政;之所以特區行政立法可以不配合,但無黨執政要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