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打長擊:剎那企硬不是永恒

反預算案遊行演成警民衝突,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被問到胡椒噴霧誤傷了八歲男童,警方會否道歉。曾偉雄企硬陳詞:「如果維護法紀都要道歉,呢樣嘢係天方夜譚。」

警方盡心盡力維護法紀,自然值得大家肅然起敬。此次誤傷八歲男童備受爭議的是,警方事前沒有口頭警告,令人質疑其手法是否合乎程序,因為警方使用武力前應表明身份,在情況許可下盡量向對方發出警告,並表明將使用何種武力和武力的程度。

誠然,一個法治的社會,若不講理,還能講甚麼?不過,有時企硬卻不一定值得歌頌。內地「唐福珍自焚事件」中,唯一受到停職檢查的現場主要指揮者之一、成都市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鍾昌林,其後又官復原職,當被記者問及對唐福珍是否有歉意時,他也企硬說:「我對唐福珍不存在歉意。我是執法者,應嚴格執法,在法律面前不應該有歉意。」在法律面前可以硬到如此冷漠無情,死者已矣,筆者聽後無奈的感到十分傷感。

有時候,道歉並非弱者。若查實警方確實沒有口頭警告便施放胡椒噴霧,傷及八歲男童,那警方理應慰問孩童並致歉,那身段比企硬更令人敬佩。如今,男童的母親反過來「原諒」警方,畢竟市民並非全是「刁民」!

俗語說:「頭頂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人類社會的普遍道德準則,其涵蓋性超過法律。近年濫用警權的投訴時有所聞,執法者公正真誠,才能贏得市民尊重,企硬不一定就是真漢子。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