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收緊寬敞戶標準迫遷擾民
房屋署除玩殘經濟有困難的租戶外,也曾經玩謝寬敞戶。署方在去年收緊最嚴重寬敞戶標準,將三千個單位面積太大而居住人數太少的公屋住戶,列為最嚴重寬敞戶要搬走,但推行時矯枉過正,被轟擾民。例如一名獨居於藍田平田邨的黃女士,去年八月尾獲房屋署通知不屬寬敞戶,她在去年十一月翻新單位,到十一月底又被指是最嚴重寬敞戶,被要求搬遷。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屋署政策僵化,對租戶不公平。
計劃結婚 變相要搬兩次
除黃女士外,住在同一屋苑的郭小姐,在去年十二月也被界定為最嚴重寬敞戶,須於年底前簽署搬遷同意書,但她計劃在今年三月結婚,若依照房屋署安排,便要在短時間內搬遷兩次,感到非常無奈。房屋署發言指出,由於政策改動,黃女士及郭小姐個案,都被納入是次檢討範圍。
黃女士在去年八月被房屋署評為非最嚴重寬敞戶,三個月後被指是最嚴重寬敞戶。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