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追父母丁屋租金

【本報訊】移居英國二十七年的西貢沙角尾村原居民,多年來一直想出售「丁權」,但都被父母勸止,更協助父母利用他的「丁權」建了一幢丁屋。該名原居民本來以為可以成為業主及收租,但結果與父母反目,並入稟高院,要求父母將丁屋和多年來收到的租金還給他。入稟狀指,原告張育明(譯音),男女被告張逸基(譯音)及方有蓮(譯音)是他的父母,原告於八四年已移居英國,當時只有十四歲,其父母之後回港居住。 案件編號:HCA 3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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