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拍女網友裸照逼見面
【本報訊】男會計文員以繪畫裸體畫為由,涉誘騙十七歲女網友到影樓和淺水灣拍裸照,事後不單無付款,更逼對方與他見面,否則將裸照周街貼。被告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還押至本月十八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張碩希(四十九歲)上網認識女事主後,去年一月聲稱要參加模特兒攝影比賽,以二百元報酬成功邀請女事主到淺水灣拍攝五十張泳衣照。之後被告又以五千元報酬成功邀請女事主拍攝兩輯裸體照,為繪畫裸體畫的素材。兩人於去年二月七日及二十一日先後到廣州影樓及淺水灣,共拍攝三百張裸影。
女事主其後到台灣求學,今年二月三日回港時收到被告電郵,內附一張她的裸照,被告在電郵表示:「你有冇諗過啲相上咗網,或者喺你屋企附近出現會點?」逼女事主到淺水灣見面,事主遂報警。 案件編號:TMCC 7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