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為替在內地被扣的胞兄伸冤,今年初連續數日到中聯辦遞交請願信,期間與該處保安和警員發生糾纏被捕;她原被控襲擊、管有攻擊武器及刑事毀壞共三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時,獲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被告鄭華樹(四十八歲)在庭外表示,不會因為被撤罪而感高興,她會依法庭命令守行為,不再到中聯辦。鄭又透露兄長在內地已被判囚,今年十月始會獲釋。 案件編號:
ESCC 265/11
鄭華樹表示其兄已在內地被判囚。